教师培训﹝2020﹞20号
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64号)文件精神,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报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编专任教师。
(二)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博士学位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式与要求
(一)测试方式
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的能力。
(二)测试要求
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在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教材)中自选三章(不含概论部分)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由测试组专家现场指定一个内容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PPT。
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符合测试要求的三个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2020年11月25日下午18:00前,以系(部)为单位将报名教师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照片2张、测试费200元/人以及《申请认定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报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A31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zx319@163.com。
填写《报名表》“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须在《山西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四、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1年3月13日-3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二)测试地点
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求真楼四层、乐馨楼三层。
五、相关说明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附件:
1.申请认定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山西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