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2019﹞24号
根据《晋中学院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办法(修订稿)》(院人字〔2019〕27号)和《晋中学院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9〕22号),现组织2019年拟晋升职称教师进行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
2019年拟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二、认定范围
《晋中学院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教学发展培训、学术培训、挂职锻炼、国内外访学、学历学位进修、短期培训、自我研修等七类教师发展培训项目。
三、认定学时要求
结合前期学校教师发展培训资源建设情况及认定时间,2019年拟晋升职称教师培训学时(截止10月31日)应达到50学时,其中,自我研修时间不超过17学时。
四、培训认定
1.参训教师填写《2019年拟晋升职称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表》(见附件)。
2.教学学院(部)对院本培训和自我研修项目进行审核,并以教学学院(部)为单位,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A319)。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反馈教学学院(部)。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拟晋升职称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