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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下半年参加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20:1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194次

教师培训20178

各教学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2017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山西省高校骨干教师网络培训资助项目的通知》(晋高培函字[2017]07号)文件精神,学校拟选派中青年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参加2017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承担或拟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岗教师。已进行过相同课程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进行,分为同步培训、在线点播培训。

(一)同步培训

同步培训是固定时间实时开展的培训,地点在山西省师资培训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渊智园内)或相关高校。具体课程安排见《同步培训课程表》(附件1)。

(二)在线点播培训

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由教师登陆网培中心网站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在线点播培训课程信息见《在线点播培训课程表》(附件2)。

三、报名程序

(一)教学学院根据本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和教师经费确定培训计划,填写《2017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2017年下半年山西省高校骨干教师网络培训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于10915:00前报教师发展中心(文韬苑①B3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204@126.com

(二)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所报计划,并根据指标进行调配,确定本学期参加网络培训教师名单,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按照相应的方式参加培训。

参加各类培训的教师均需提前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http://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微信公众号(enetedu)上注册报名。

四、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教师应认真学习,获取“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或“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教师教学发展信息跟踪档案,并报销相应费用。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在培训结束后,就培训内容和体会在本院进行交流、分享。

五、培训费用缴纳与报销

纳入山西省高校骨干教师网络培训资助计划,并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的教师,培训费用由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担费用。其余教师,同步培训每门课程600/人,在线点播培训每门课程450/人,由参加培训的教师通过现场刷公务卡、在线支付等方式自行缴纳。培训合格后,参训教师将培训证书及复印件、个人学习总结、缴费收据、公务卡银行账单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后的报销汇总凭证报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1.《同步培训课程表》

2.《在线点播培训课程表》

3.2017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推荐人选汇总表》

4.2017年下半年山西省高校骨干教师网络培训资助计划汇总表》

5.《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6.《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山西省高校骨干教师网络培训资助项目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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