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2024﹞6号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19〕22 号),以及职称评定工作要求,现组织填报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学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晋中学院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教学发展培训、学术培训、挂职锻炼、国内外访学、学历学位进修、短期培训、自我研修等七类教师发展培训项目。
二、统计时段
2023年9月1日—12月 31日。
三、培训认定
1.教师填写《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邀请函、培训通知、会议论文、培训证书、活动过程影像资料等)。
2.各系(部)对所属教师系本培训和自我研修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并汇总,填写《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表》《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汇总表》报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A319),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fzx319@163.com。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反馈各系(部)。
四、其他
教师发展培训学时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任教师(含兼职教师)进行填报。
特别强调:
除听课观摩、教研活动、自我研修外,其他各种培训必须有支撑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学时认定表》
2.《2023下半年教师发展培训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