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学校文件 >> 正文

晋中学院教学促进师遴选与培养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25 17:0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257次

院教字〔2019〕15号

为了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有效开展教学培训和咨询,以点带面推进全体教师教学水平提升,促进学校教学学术研究与实践,学校决定建设一支多学科背景的专业化教学促进师队伍,协助学校和学院开展教师发展培训工作。

一、教学促进师的设置

教学促进师是从我校一线教师中遴选,经过学习和培训能有效提升教学能力,同时能为教师提供教学培训和咨询的兼职教师发展工作人员。

二、教学促进师的遴选条件

1.热爱并坚持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良好师德师风;

2.有亲和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愿意从事教师教学培训和咨询工作;

3.具有五年及以上本科教学工作经历;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热心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了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2)主持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教师教学竞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单项教学技能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三、教学促进师的职责

教学促进师是学校教师发展工作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院开展教师教学培训和咨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自觉学习提升,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2.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研讨与交流活动;

3.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相关研究;

4.收集、整理国家示范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培训素材,协助策划、组织、宣传教师发展培训活动;

5.根据学校和学院安排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咨询与指导;

6.协助完成其他教师发展培训专项工作。

四、教学促进师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有意从事教师教学培训与咨询的教师填写《晋中学院教学促进师申报表》(见附件),报所在教学学院(部)。

2.教学学院(部)推荐。教学学院(部)择优推荐师德师风好、教学素质高的教师至教师发展中心。

3.专家评选。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通过个人陈述、专家提问、个人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公开评选。

五、教学促进师的培养与支持

1.学校划拨专项经费,对教学促进师进行优先培养。

2.学校对教学促进师开展教学培训、咨询和指导工作提供政策与条件支持。

3.教学促进师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参照《教学活动绩效计算办法》,按照“1学时计2个绩点,半天最多计6个绩点”计算。

4.优秀教学促进师将推荐至山西省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联盟教师发展培训师资库。

六、本办法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2019年6月20日

下一条: 晋中学院教师国内访学管理办法 [ 2023-06-29 10:19 ]

关闭